首例达人探店不标识广告行为被罚6月5日,黄石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湖北某某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达人探店推广短视频未标识广告的行为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打响了该市整治互联网广告乱象的第一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1、市场监督局对广告的监管法律主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范围为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法律客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八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食品广告监管制度的食品广告监管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广告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法》对广告管理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食品广告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应贯彻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
(二)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三)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四)含有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保健食品功效做证明的广告。(五)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等相关栏(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六)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推荐内容的食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