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兖州矿务局济宁二号矿井位于济宁市任城区。1989年11月,兖州矿务局开工建设,煤炭工业部兖州煤矿设计院设计,矿井设计年产煤能力400万吨,立井开拓,主井深643米,直径6米,副井深624米,直径8米,井巷工程设计总量39143米,概算总投资10.01亿元,由兖州矿务局组织第七十工程处等施工单位自营施工。

法律分析:矿井建设必须有可靠的煤炭资源条件,因而资源助探是煤炭工业基本建设的首要工作。通过各种勘探手段,搞清矿区的范围、煤的储量、煤质、瓦斯等级、煤层赋存情况、结构、地质构造、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并对煤田的开采价值做出评价经批准的普查地质报告可作为煤炭工业基木建设长远规划的编制依据:详查地质报告可作为矿区总体设计的依据:精查地质报告可作为煤印初步设计的依据。

每个阶段都应写出相应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的设计,包括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3基本规定3.1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a)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b)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c)国土资源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d)安全预评价报告。
3.3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及其安全专篇应由同一个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4编制内容4.1概况4.1.1矿区开发情况,包括矿区总体规划,现有生产、在建矿井的分布和开采情况,小窑分布及开采情况;属于非新建项目的,要介绍其建设、安全生产情况。4.1.2项目设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