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研发产品被抄袭。自主研发的产品申请了专利,却被同行抄袭、模仿低价售卖该怎么处理?第一,可以向法院起诉抄袭者侵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停止侵权,第二,可以向抄袭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投诉对方侵权,请求当地市场监管局查处侵权行为,第三,如果涉嫌抄袭的产品在某猫、某东等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可以向这些电商平台投诉对方的侵权行为。

专利产品遭到仿冒的维权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假冒专利的行为,然后,向专利行政部门予以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十四条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因侵权引起纠纷,解决纠纷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的,则可采取第二种方式,请求当地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认为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提起诉讼之前,必要时应当采取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只能是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专利财产权的合法继承人等,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